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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墓园小编想说在我国大力推行殡葬变革的目的是减少土地使用,提倡文明办丧事,终极目的是去“坟头”,可实际上这也是最艰难的。我们看到一些强行推行火葬的地区,人们还是会把骨灰装进大棺材里掩埋;火葬政策成功的地区,会建有骨灰堂提供给丧家存放骨灰,或者建有公墓供丧家安葬骨灰。那么,“坟头”有何意义呢?很多人以为,它只是一个标志而已,方便人们祭奠时认识祖先安葬的位置。但我们看到在国家推行的树葬、海葬、花葬等生态葬中,虽然也有保存有死者的各种遗物供丧家留念,却不被大部分民众承受。因而,“坟头”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标识而已。
了解我国丧葬习俗的朋友应该知道,西藏藏族的丧葬没有坟头,如天葬、火葬、水葬等,所以藏族没有对祖先的祭祀;而我国华南少数民族的丧葬则普遍保留坟头,因此就特别重视对祖先的祭祀,这是二者的显著差别。大量的考古学的研究表明,人类史前就有墓而不坟的行为,例如普遍散布于全国各地的石棺葬,沈阳墓园小编知道在公元前1~6世纪出现了有封土丘的墓。所以有《礼记·檀弓上》:“孔子既得合葬于防,曰:‘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识也。’”东汉·郑玄注:“东西南北,言居无常处也。”……于是封之,崇四尺。”而在这之前人类葬而不坟的行为,可能与当时整个社会处于母系社会有关。
就坟墓构造而言,在地表上树起来的土堆是坟丘,埋在地表之下是墓穴。在知母不知父的远古时代,人们以为生命孕育于女性,自然是只要墓没有坟的,许多民族学的相关资料能够印证这一点。”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一些地区,该地的藏民多将死去的亲人葬在自家的田地里,葬了以后不起坟,通常只树立经幡作为辨认的标志。如果说经幡是藏传佛教的产物,那么,就有理由认为“坟头”其实是汉族宗法制的产物。人类迈入父系社会以后,坟头树立了起来,实际上就是确认父权的标志,这一点类似于壮族的“产翁”习俗,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在壮族地区还流行这种风俗,女性生了孩子以后第二天就下地劳动,而丈夫则打扮成妻子的样子在床上“坐月子”,象征孩子是父亲生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殡葬变革其实是国家与宗族抢夺市场的举措,沈阳墓园小编觉得殡葬变革顺利进行的前提一定是乡村的城市化,城市化将把个体从宗族社会抽离出来,这些人有可能走向国家的怀抱,也有可能再度运用市场和经济的手段逃离国家的怀抱,这也是为什么坚持殡葬变革走公益化的缘由。而且关于变革过渡时期的火葬二次葬不倡导,但亦不轻易的否认。
转载自殡葬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