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元首逝世的治丧活动,因各国制度和习惯不同,做法也千差万别,但墓地大致程序基本一致。首先是发布告,宣布致哀期,全国停止各种娱乐活动,下半旗致哀,治丧国除发布讣告外,并由外交部通知各国使馆,并由治丧国驻外使馆通知驻地国外交部和当地各建交国使馆,也可由治丧国政府直接通知各建交国政府。
接下采就是治丧活动。主要内容有:向遗体告别或瞻仰遗容,接受各界人士的吊唁,然后举行追悼大会或葬礼。吊唁活动一般在灵堂内进行。追悼仪式后由国家领导人或治丧机构负责人和死者亲属护送遗体(或骨灰)至安葬地(或安放处)。治丧期间,当事国的驻外使馆一般设灵堂接受驻地国国家领导人和各界人士的吊唁。遇有在世界事务中较有影响的外国领导人逝世,不少友好国家还以政府命令规定本国的致哀期,举行隆重的追悼活动。墓地葬礼当天如正值议会开会,则以默哀或临时休会等方式表示哀悼。有的国家在其领导人物逝世举行葬礼时,火车、轮船、军舰.、工厂等鸣笛志哀,届时如外国轮船适值停靠该国码头,亦应通知下半旗和鸣笛。
对于外国领导人的逝世,各国通常视两国关系以及死者在世界上享有的声望采确定其致哀的方式。致哀的方式也是多样的,其中最常见的方式是由国家领导人向治丧国国家领导人发唁电、唁函或发表声明致哀,唁电唁函可以直接发给死者亲属。其次是国家领导人前往治丧国使馆吊唁,吊唁内容包括签名(或题词)、献花圈、默哀等,前往吊唁的人员身份高低视两国关系而定。吊唁期间,治丧国使节亲自出来守灵,接受吊唁。再者是派代表团或特使前往治丧国参加墓地葬礼,这样的代表团和特使一般不进行其它参观访问活动。我国领导入逝世时,均婉谢其它国家派代表团或特使前来吊唁。
联合国对会员国元首或政府首脑逝世,联合国国旗下半旗一天,并且不升所有会员国国旗;安理会和其它各委员会开会时,由执行主席宣布默哀表示哀悼。国旗下半旗致哀是各国的通例,下半旗时要首先把旗升至杆顶,再下降至离杆顶1/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