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电话
024-89603333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因此,实现环保可持续的生态葬是时代的要求,为此应当从政府、民众、殡葬机构这三个主体方面做起。
(一)政府方面
1、理顺体制,多举措推行生态葬。目前我国的殡葬服务单位大都是事业单位,依附于政府,这种政企不分,事企不分的事实不利于有效的进行监督和管理,管理体制的模糊不清会使日后的殡葬改革阻力重重。因此,首先就应理顺体制上的关系,明确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地位关系,将经营权与监管权分离,行政权与具体提供服务分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政府需要制定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要求各地方民政部门与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一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选址,做好区域规划。在安排骨灰安置工作时,要遵循节约土地,绿色环保的原则。其次,明确现阶段推行任务,具体规定实施细则,比方明确生态墓地的选择标准,将收费服务明码标价等等。在政策中还要强化政府的监管地位从而规范市场运作;第三,调整现行的殡葬方案,提出多元化的殡葬方式,逐步将生态葬转换为主流模式,辅以火葬的新形势。这样的过渡方式即注重了人文关怀又保护了生态节约了丧葬费用。
2、运用经济手段,对愿意进行生态葬的群众,政府将一定程度的给予补贴。根据施行生态葬的种类不同,奖励额度也会有不同的档次。以浙江省安吉县为例,如果去世后愿意火化将骨灰直接埋入树下或草坪下不留坟头和墓穴的政府将奖励5000元,若火化后将骨灰撒于江河、海洋,山林而不保留骨灰将奖励10000元。这中补贴加奖励的做法将会使群众更加倾向于选择这种环保的殡葬方式。
3、重视民众的心理需求,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引导。推行生态葬最大的困难之一就是转变群众观念,政府应当认识到想要改变传统的殡葬观念是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要在尊重民俗的基础上逐渐推进。
(二) 思想方面
“生态葬”对于中国大多数的老百姓而言是陌生的,除了政府的宣传引导外,民众还应该主动去了解,接受它。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是发展变化的,不要静止地看问题,任何新事物的出现,都有一个认知和共识的过程,因此对待“生态葬”也应该抱有认可、接受、尝试、变化、发展的态度。
(三) 自身发展方面
1、吸取国内外先进的成果经验, 提高自身技术水平。相比于北美,欧洲那些殡葬业发达的国家,我国的殡葬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需要探寻一条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国外现代殡葬的发展主要体现的是“绿色环保”,以瑞典和瑞士为例,他们尝试“冰葬代替火葬”,“绿色火化”的方式来避免传统火葬所带来的污染。一些发达国家也在探索技术上的创新,比如“生物火葬”,“水焚葬”等关于遗体液化的绿色处理技术,同时, 在一些国家还推出了“冰葬”,“烟花葬礼”,“海底公墓”等形式多样的殡葬形式。
2、做好陵园规划,建设绿色环保墓地。陵园是人们对逝者追思的重要场所,因此,陵园建设应当体现人文关怀。生态陵园应当体现绿色环保,尽量不使用或少用水泥瓷砖, 以树围篱,花草为界,按照功能划分为树葬、壁葬区、海葬、花葬区,不同的陵园需要体现不同的特点。
3、殡葬行业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殡葬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的推动,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殡葬经营着都有严格的准入制度,职业者应当具备职业资格。重视发展本国的殡葬专业教育与培训,这对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和保证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